2024年電源適配器等15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
2024年電源適配器等15種產品質量
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
近期,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電源適配器等15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。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
(一)監督抽查概況。共抽查檢驗1779家生產單位、636家銷售單位的1832批次產品,發現不合格產品269批次。在不合格產品中,電源適配器6批次、聚乙烯(PE)管材24批次、嵌入式燈具50批次、陶瓷坐便器98批次、中密度纖維板11批次、電力金具3批次、小功率電動機21批次、沙發16批次、棕纖維彈性床墊9批次、電磁灶8批次、電冰箱8批次、電烤箱及烘烤器具12批次、砂輪3批次(見附件1)。
(二)跟蹤抽查情況。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120家,其中有23家生產單位產品仍不合格(見附件2)。
二、抽查結果
(一)電源適配器。在江蘇、廣東、浙江、北京、安徽、河北等6個省(市)52家銷售單位抽查69批次產品,涉及廣東、北京、浙江、上海、福建、湖南等8個省(市)68家生產單位,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5批次產品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熱灼傷(接觸溫度限值)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不合格,均為安全項目;1批次產品1GHz以下輻射發射不合格。
(二)聚乙烯(PE)管材。在河北、安徽、湖北、山東、江蘇、廣東等24個省(區、市)262家生產單位抽查262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24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19批次產品灰分不合格、13批次產品幾何尺寸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斷裂伸長率不合格。
(三)嵌入式燈具。共抽查200批次產品,其中在廣東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等5個省份39家銷售單位抽查66批次產品,在廣東、浙江、江蘇、福建、上海、安徽等9個省(市)117家生產單位抽查134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50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3批次產品涉嫌無證生產,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。有8批次產品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不合格、7批次產品防觸電保護不合格、5批次產品結構不合格,均為安全項目;32批次產品諧波電流不合格,18批次產品能效等級、能效限定值不合格,12批次產品騷擾電壓(電源接口)不合格,5批次產品顯色指數不合格,4批次產品輻射騷擾不合格。
(四)陶瓷坐便器。共抽查384批次產品,其中在廣東、浙江、北京、湖北、河北、河南等15個省(區、市)179家銷售單位抽查192批次產品,在廣東、福建、河南、上海、河北、湖北等15個省(區、市)192家生產單位抽查192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98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,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。74批次產品安全水位不合格、62批次產品坐便器水效等級不合格、61批次產品便器用水量不合格、54批次產品坐便器水效限定值不合格、18批次產品洗凈功能不合格、16批次產品水封回復功能不合格、10批次產品進水閥CL標記不合格、2批次產品水封深度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不合格。
(五)中密度纖維板。在山東、廣東、廣西、安徽、江蘇、河北等16個省(區、市)96家生產單位抽查96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11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2批次產品安全項目甲醛釋放量不合格;5批次產品靜曲強度不合格、4批次產品吸水厚度膨脹率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表面膠合強度不合格。
(六)電力金具。在浙江、江蘇、山西、河北、遼寧、安徽等9個省份70家生產單位抽查70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2批次產品安全項目電阻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鋅層厚度不合格。
(七)小功率電動機。共抽查268批次產品,其中在安徽、福建、廣東、河南、江西、浙江、重慶等7個省(市)7家銷售單位抽查7批次產品,在浙江、廣東、江蘇、山東、湖南、福建等9個省(市)261家生產單位抽查261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21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2批次產品涉嫌無證生產,有1批次產品未標注廠名廠址,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。有12批次產品內部布線不合格、7批次產品連接件不合格、6批次產品接地不合格、5批次產品標志與說明不合格、4批次產品非正常試驗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機座與外殼不合格,均為安全項目。
(八)沙發。在四川、廣東、北京、江蘇、山東、天津等12個省(市)134家銷售單位抽查136批次產品,涉及廣東、四川、山東、北京、江蘇、浙江等12個省(市)136家生產單位,抽查發現16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11批次產品用料、加工不合格,有6批次產品力學性能不合格。
(九)棕纖維彈性床墊。在四川、重慶、北京、河南、天津、河北等8個省(市)78家銷售單位抽查81批次產品,涉及四川、廣東、河北、重慶、山東、河南等11個省(市)81家生產單位,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耐久性要求不合格。
(十)電磁灶。在廣東、浙江2個省28家生產單位抽查28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5批次產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、2批次產品結構不合格、2批次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機械強度不合格,均為安全項目;2批次產品端子騷擾電壓(連續騷擾)不合格、2批次產品能效等級不合格。
(十一)電冰箱。在浙江、上海、山東、安徽、河南、湖北等7個省(市)26家銷售單位抽查37批次產品,涉及廣東、浙江、安徽、山東、上海、河南等8個省(市)37家生產單位,抽查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1批次產品涉嫌無證生產,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。有3批次產品安全項目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不合格;8批次產品耗電量不合格、8批次產品能效等級不合格、5批次產品總容積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儲藏溫度不合格。
(十二)電動晾衣架。在福建、浙江、廣東等3個省份11家銷售單位抽查14批次產品,涉及浙江、廣東、北京、河北、江蘇、福建等6個省(市)14家生產單位,未發現不合格。
(十三)織物蒸汽機。在廣東、江蘇、浙江、四川等4個省22家銷售單位抽查34批次產品,涉及廣東、浙江、上海、安徽、江蘇、北京等7個省(市)31家生產單位,未發現不合格。
(十四)電烤箱及烘烤器具。在廣東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上海、安徽等8個省(市)84家銷售單位抽查117批次產品,涉及廣東、浙江、上海、江蘇、山東、北京等10個省(市)115家生產單位,抽查發現12批次產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6批次產品結構不合格、4批次產品內部布線不合格、3批次產品輸入功率和電流不合格、3批次產品穩定性和機械危險不合格、3批次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、2批次產品螺釘和連接不合格,1批次產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、1批次產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,均為安全項目。
(十五)砂輪。共抽查36批次產品,其中在河北、浙江、山東、河南等4個省份4家銷售單位抽查4批次產品,在山東、河北、江蘇、江西、河南、浙江等9個省32家生產單位抽查32批次產品,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標志不合格。
三、有關要求
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,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《產品質量法》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》等有關要求,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,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-CQS系統。對不合格產品,要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嚴禁生產銷售;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、涉嫌假冒的,要通過現場檢查、詢問情況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,查清違法事實,從嚴從快從重處置。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,要明確整改要求,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,及時組織復查。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,要開展現場檢查和跟蹤抽查,核查、約談、依法嚴肅處理,并實施重點監管。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,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。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,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,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,落實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調度工作制度。總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,并視情通報。
附件:
1.2024年電源適配器等15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生產銷售單位名單
2. 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名單
附件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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